啦啦啦~ » 2005年
补11月4日:父亲
Maymay 发表于 2005-11-16 21:12:21
| 10月27日 |
| 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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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近的远、无限远的近
Maymay 发表于 2005-11-16 21:11:11
| 无限近的远、无限远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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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姑娘手记
Maymay 发表于 2005-11-16 21:03:49
煮姑娘手记
想必下厨是天下女子的本能,便如母性一般。
试想在一间清洁漂亮、锅碗瓢盆闪闪发光,最重要的是对所有用具都触手可及的厨房,且看右面的菜篮子中,玻璃生水嫩碧绿、西红柿娇艳诱人,左面雪白磁碟里摆放着超级新鲜的排骨……,面对此景,再愚钝、懒惰的女子也忍不住系上围裙、抄起锅铲,在抽油烟机的嗡嗡声中“舞蹈”一番。
放大假的大姑娘跃跃欲试要给二姑娘当家,首先夺下的是厨房重地的“经营权”,当然同时缴获的还有菜金“使用权”。
刚开始,大姑娘谦虚谨慎地捡容易做的素菜下手。虽说初试身手,然而煎蒸煮炒之下的样样素菜都漂亮得意外,味道也不错——嘿嘿,自我标榜一下。但嗜食肉类的二姑娘苦了脸。三天后,二姑娘忍无可忍,拍案而起:“怎么天天都‘初一、十五’似的——明天我不要吃斋了,我要吃肉吃肉吃肉!!!还要喝汤喝汤喝汤!!!”
于是乎,第二天的餐桌上出现下列菜肴。大姑娘也由此正式晋升“煮姑娘”。
1、 青豆玉米猪骨汤。选择碧青的豆子——取其面糯,加上鲜嫩的玉米粒——取其清甜,还可添上十来片胡萝卜,这样炖好后,青黄红三色鲜亮,看着就能食欲大开。带肉猪骨。还要姜数片,香葱数缕。
先将水煮开,把垛好的带肉猪骨扔进去(这样肉表面会迅速形成一层保护膜,最大限度减少蛋白质的损失)。数分钟后,汤再开,表面会慢慢浮起一层沫子,用汤勺将沫子撇清(免得影响观感)。之后将其余材料扔进锅,熬制40分钟(若想汤色浓稠、豆子更酥烂,可适当延长时间),加盐盛碗即可。还有啊,猪骨熬制过程中会渗出很多油,这汤基本不需要另外加油;另外,这么鲜美的汤,加味精就是糟蹋了。
2、 豆腐肉糜。油豆腐十来个(喜欢吃板豆腐的,也可);肉糜三两。
肉糜用酱油、盐、油腌制20分钟。油入热锅,肉糜下锅中小火翻炒至6-7成熟,不必盛起;油豆腐对半切开,下锅与肉糜混炒数下,搅拌均匀,加小半碗水,盖上锅盖闷3-4分钟,揭盖装盘即可。此菜的关键是汁水要丰富,豆腐吸饱味美的汁水,入口鲜美,过瘾得不得了,还可以汁水拌饭,相当下饭;若煮干汁水,吃起来就没啥意思了。
3、清炒蒜瓣芥兰。两瓣蒜,拍扁待用;鲜嫩碧绿的芥兰一把。
芥兰断如指长,需一根根坳断,不可用刀切,否则钢铁的味道会破坏芥兰的口感。油下热锅,少倾,蒜瓣入锅,瞬间蒜香扑鼻,芥兰迅速下锅。一般来说,此时应该加水,以防炒焦。我的经验是,不要放水,而洒些许料酒后加盖半分钟,翻炒加盐出锅味道更佳。二姑娘的厨房没有料酒却有五粮液一瓶,更醇香。依此法炒出来的芥兰葱翠欲滴,清脆爽口,美哉妙哉!
友谊,就是一个灵魂,两个身躯
Maymay 发表于 2005-10-19 01:31:40
好些日子没有上MSN。今天到报社办手续,在等待领导接见的时候,把MSN挂在了线上。没一会儿,Shrine的小窗口开始一闪一闪地要求对话。当她了解到我其实还没有找到下家时,写了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我有个朋友和广西教育系统好像挺熟悉的,不知能否帮上你的忙?”然后,又仿佛生怕唐突了似的,怯怯地补了一句:恐怕你不会到这个领域来发展吧。
我告诉她,她这话,让我很感动。Shrine一时没明白我从何感动,又说到:“可能我比较务实,又不会巧言色令的。只希望能帮上忙。”
当时,我没有多作解释,半玩笑半认真地跟她说,自己对有否资格进入高校没啥信心呢。她却很认真地给我以鼓励。原话我记不太全了,大意是她认为:我做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很出色,在这一点上她很有信心。——哎,已经很多年没有得到过如此直接的鼓励。用很老套的话来说,霎时,如一股暖流涌入心头。
后来,彼此又聊了些其他的东西,大致是以“我在广西的幸福生活”为主题,展开适当的憧憬。末了,Shrine不得不下线,还强调着“需要帮忙的时候一定不要客气”。
其实,感人的并非“给谁帮忙”这样一件具体的事,而是于其中蕴含的来自朋友的真诚——是真诚,不是敷衍。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大家忙于谋算前途,多数人已习惯于用敷衍或貌似真诚的敷衍来应对那些至少暂时对己无甚利处的人和事,以节约精气神。这也没什么不对的,只是人与人的交际变得越来越实际,彼此间越来越冷漠,缺乏亲切感。由此,突然收获一份真诚,简直如获至宝啊!
还有,另一个很重要的信息是:支持!但凡跨度较大的决定,势必引来各种揣测(譬如“逃离上海”之类的),某些人甚至高悬好奇心,伺机探听以增加谈资,而一般人顶多不当面泼冷水,但那半截子突然收起的话尾,以及瞬间定格的高扬眉、O型嘴,往往暴露更多,哪里谈得上“支持”。Shrine并不具体了解我离开上海的原因,但我仍接收到了她支持的信号!支持,这应该是朋友的专利吧;只有真正信任着,才会有这样的支持吧。(联想起一个神父的话:婚姻,就是一个身躯,两个灵魂;友谊,则是一个灵魂,两个身躯。呵呵,妙哉!)
一个可爱的人,之所以被认同为“朋友”,他/她跟别人的区别就在于:他/她会在朋友需要的时候,把这不多一点也不少一点的鼓励(关怀)传递到那人心中。比如,当朋友极度沮丧时,在他肩头的轻轻一捶,然后停住:捶一下,给他一点力量;停住,让手心的温热来得及暖到他。又如,在她双手沾满KFC鸡块的油污时,为其撩开遮挡视线之刘海的一顺手。
香港艺人曾志伟有一句话我很认同。他说:人生,一定是需要很多很多鼓励的……。鼓励有不同表现,或有形或无形,或耗资巨大或貌似轻微,然而有一点是须具备的,即真诚。有些鼓励,只有真朋友才做得出!
灯灭了——纪念巴金
Maymay 发表于 2005-10-18 00:11:05
一代文坛巨匠巴金,晚上7点06分去世了。享年101岁。
我原本半歪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浏览神六回归的新闻,一听这个,不觉呆住了。虽然,巴金身体的每况愈下是公开的秘密,而他早就不得不把瑞金医院当成家——从我读大学的时候起,他就再也未能回到他上海图书馆附近那所老房子里去过了,并曾多次被传出过离世的消息,但……。我的喉咙哽住了,哽得有点痛。我大口吸着气,试图缓解,脑中却不断闪过觉民、琴表姐、高公馆等形象、景象,喉咙再度哽住……
最早接触巴金的文字,是小学的时候,而且是从《春》开始的。事实上,起初根本不知道这书的作者为何许人,也不知道这书有什么名气,且《春》是巴老激流三部曲的中间部分,从这开始,根本读得没头没尾地。
然而,我马上被深深吸引进去了,读了一遍又一遍,虽然那时候太小,根本读不懂巴老文中的深意。不过,单单看觉民和琴表姐常常勇于不服从家长的话、敢于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情,心底就油然生出崇拜来。要知道,这个社会对70年代后期一代人的要求,尤其对女孩,依旧是传统而又保守的,每天家长、老师的耳提面命,基本上都是围绕“听话”二字而来,而觉民和琴表姐大胆且聪明,他们“偷偷”做的事情,又往往能成功,这叫人怎能不佩服?
就是这部书令小小年纪的我,开始产生“悲天悯人”,甚至“悲愤”的感受。尤其每次看到大少爷觉新出场的地方,还有在书中着墨并不多的梅表姐,我都生气得要命。常常想,如果梅表姐没有死,大少爷会不会越来越窝囊?又想,如果大少爷稍微能学到二少爷那样的胆色、稍微作些反抗,那梅表姐该不会死吧?当时还真的有点恨作者要这样来安排这两个人物的命运。
家里只有一本《春》,我简直迫切地想要获得《家》和《秋》,迫切想要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不过,这个几乎令人抓狂的愿望一直到上了初中才得以实现。那时,爸妈单位图书室的管理员阿姨住到我们楼下,她新添了宝宝,每天晚上8点左右要回家给宝宝喂奶,而图书室要开到9点,她不能随便离岗。我便主动请缨帮她暂时看守,令其芳心大悦,我则从此获得了在图书室随意借书的“特权”——当时,小孩是不能从图书室借书的!
后来,陆陆续续地又接触了巴老一些散文,并慢慢地由之接触到冰心、钱钟书等人的文章。不能不承认,巴金洗练的文风、质朴的主题、干净的文字,仿佛明灯一盏,对我后来所读书籍的取向有很大影响。如今,灯灭了……
无梦?
Maymay 发表于 2005-10-14 17:51:53
这几天已经不上班了,等待办理最后的手续,因而时间很是空闲。
仔细翻阅了这三年的一些文字,发现2004年10月10日的一篇。与2002年5月的那篇意气风发的摆在一起看,2004年稿整个精气神都严重衰退。
今天,把它翻出来,放在这里,以志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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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无梦2004/10/10凌晨2:36
这个题目看着便很寒心,然而这却是事实,一个今晚才发现且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我,居然变成一个没有梦的人!
今晚,汪来电话。他最近正在写一本初二政治教材,话题也就围绕此而展开,关于一个章节中,应该继续使用“公共场所”的概念,还是应该将这个概念延伸开,拓展开,甚至用另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公共空间”来替代之。汪的主张是后者。不过,他遭遇到教材编写组的集体否决。他来电话,想寻求一种支持。
从头至尾,他考虑的只是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后者能否替代前者。他努力寻求理由,试图证明此时的中学生有必要、有能力接纳“公共空间”的概念,而非一如此前几十年那样,局限在“公共场所”这个陈旧、狭窄的概念中。他执著的是知识本身,为此,他仍孜孜不倦地追求,尽管有困惑,但他依旧享受着过程的快感。
然而,矛盾就在这里。对这个问题,我的第一个反应是,通过什么途径来使“公共空间”的概念能成功地进入教材,而非“公共空间”的概念是否具备足够的内涵来取代“公共场合”。我建议他,把提出概念这样一个彰显成就的机会让给权威人士;我认为,他无法抗衡“制度”、无法抗衡“潜规则”——这些个藏在我国一切社会交往背后的东西。我考虑的是,如何在“潜规则”的夹缝中,达到目的。我所固执的是结果。
不知不觉中,我看待一件事情的着眼点,变得异常功利而庸俗了,甚至于根本就失去了享受过程的能力。那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和自信,已全然消失。
夹缝、夹缝、夹缝……眼之所见、心之所想统统都跟这个可怕的、懦弱的字眼有关——我是个夹缝中求生存的人,没有梦想,但求苟且过活?!这个发现令我非常沮丧!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曾几何时,我对生活的那些热情和憧憬跑到哪儿去了?“小雨跃上我的鞋面,跟我说她和我在一起……”。这是大学时候一篇散文中的句子,那时会为晨雾中悄然绽放的白兰花感动得落泪;会在校花圃浇花除草后竟意外得到花农赠送的大把秋菊后,昂头穿行于校园;会在他离开上海去了杭州后,将泪水打湿日记本——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4年,此后再也没有过那样干净的情怀,并能用心体味生活的美好。
越来越害怕梦醒后那种空洞、悲怯的感觉。每日里,努力写稿子,只为赚取稿费,积攒更多的钱,好让家人生活得更从容些。如果一件事情被判断说不能带来这种期待中的结果,那么决不肯为之做任何的努力了。换言之,不再做梦。再没有梦了——不做梦,才不会梦醒啊!
凌晨2点半,此时,对面楼所有的窗户都是黑洞洞的,只有齐豫的“这就是生活”在房间里缓缓回荡,陪伴我。今晚,我不要做梦——每天晚上,我都不要做梦!
88,shanghai
Maymay 发表于 2005-10-11 16:58:45
认识的人都不能理解,纷纷问为什么。只能说,这个决定有着它本身“不得不”的命运。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做这个决定的人只有满怀的无奈。相反,我对那个充满未知的今后心存激情,以及理性的憧憬。想象着,在面前,一扇新的窗户正徐徐打开……
还要说什么呢?下面这篇三年前的旧文依旧能够完美诠释我此刻的心情。
附:一朵花和一束花
小男孩跪下感恩:“主啊,您那么仁慈,我只不过希望得到一朵花,却得到了这么多……”
——题记
一共参加了三次“人才交流会”,一共遭遇过三次面试,然后就把自己签给了“青年报”——现在的单位。回想整个求职过程,值得庆幸的是,即使出于求职劣势也没有放弃对梦想的追求,并且抓住了扭转劣势的机会。
多数人都还在设想简历应该怎样制作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实习了,就是在“青年报”。直到现在还有很多人问我,是不是导师或者其他什么人推荐?没有!我是自荐而来的。从小就梦想成为记者,然而所读的专业非中文非新闻,直接应聘被cancel的几率很大,只能“曲线救国”了。
决定先做实习生,从零开始。一方面借此“速成”新闻业务,另一方面先其他应聘者一步展现能力,把握主动权,以免在简历一关就被分流掉。朋友们劝我不要浪费时间,因为“你不是科班出身,又没有后台”,而且都说“青年报今年不要人”。可是我还是一意孤行地去了,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即使未能最终进入报社,那么能做三个月记者,能短暂实现从小的梦想也满足了。
实习是辛苦而快乐的,遇到很多很多不懂的东西,有业务上的,也有人情世故上的。不必用很多笔墨去描绘这些,每个初踏入社会的人对此都很清楚。只想说,辛苦是心甘情愿的;快乐是心满意足的。实习记者的生活一天天地过,每天议选题、跑新闻,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听他们解剖各种各样的社会状况,然后在第二天的报纸上看到自己的名字,名字前面被冠以“实习生”三个字,很满足!
这样的生活很充实,我几乎忘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其间参加了“万体馆万人招聘会”、“市宣传系统招聘会”、“交大师资专业招聘会”,并且接受了几次面试,有学校、有企业。不过都放弃了,因为他们要求我马上开始实习,而我不愿放弃记者的梦,不愿提前结束报社的实习。
人一辈子会做很多梦,有的梦永远没有实现的机会,因此,如果遇到能够实现梦想的机会,哪怕这个实现离期望值有点距离,那也不要轻易放弃。不放弃,更要认真对待,认真对待梦想,认真对待人生——我这样想,也这样做。
皇天不负有心人!那天,接到“正式录用”的通知,喜出望外。有一个故事很能体现我当时的心情:
傍晚,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走入教堂,跪下祈祷:“主啊,请赐我一朵花吧,我想送给妈妈——今天是母亲节,可是她生病了。”
神父听到了,感动于小男孩的孝心,就从祭坛上拿了一束别人敬献的鲜花递给小男孩,说:“把它们送给你的母亲吧。”
令神父诧异的是,小男孩没有马上接花束,而是再次跪下,感恩道:“主啊,您那么仁慈,我只不过希望得到一朵花,却得到了这么多……”
我就像那个小男孩,所祈求的只是一段实践经历,却由此走入了梦寐以求的职业中。如果非要总结一条经验,那就是先别人一步,足以将大部分劣势转为优势。这是一个屡试不爽的办法,至少我的梦想靠它得以实现。
放大假
Maymay 发表于 2005-10-10 16:10:14
跟父母解释这样的举动无疑是困难重重的。
他们一定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女儿突然辞职的做法。只有我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就连唯一宣布站在我的阵营的妹妹也不知道。
我只是把自己的职业生涯作为赌注押了出去,结果怎样谁也无法预料。然而,若不是黔
驴技穷,也不会用这一招。毕竟,对于我这样一个惯于保守做派的人来说,这种做法显
然风险太大。
递交辞职信的那一刻,我是微笑的。没有说话,微笑着示意,并将信件放在z手中。她
本能地接过去,再愕然地抬头瞪着我。然后,我转身走了。想象过100次辞职的场景,
不过却没想到会一句交流都没有。
一直等我下了楼,快走到公车站,手机响了。单位的电话。这个时候,对话是没有意义
的。我把手机关了。
将近9点,我在所租的房间里看电视。卧室电话响了――这个电话知道的人很少,大概
不超过10个人,会打来的基本都是亲朋戚友。所以,我接了电话。
没想到是他。他在路上“惊闻”我此举,急忙电话我了解情况。据说,z和x都在跟他了
解我被哪家挖走了――瞧,他们关心的就是这种问题。我跟他说,是朋友就祝福我,其
他的别说了。
这通电话说了快三刻钟,他是用手机拨的,也没回家,就站在他家小区里跟我唠叨。期
间我提醒他“手机费很贵的”,他斯斯艾艾地回答说“没关系,也没什么机会了……”
我只能在这边苦笑。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他什么样的回答,但他这个回答仍是出乎
我意料的。
他喋喋地追问我离去的原因、离去的时间,絮叨着要帮我饯行,却将“饯行”误为“洗
尘”,又忙不迭地更正……。索性地跟他说,爱我的人都在广西,而在这个城市中找不
到一个爱我的人,这样你懂了么?
“这……懂了,这个我懂了……,你们女孩子毕竟跟我们男的就不一样……。”
其实你懂什么?我相信,他把我话中的爱理解为狭义的了。不过也懒得解释了。――都
要走了,谁能不能理解,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冰冷的城市。尽管下一个城市我并不熟悉,但有什么关系呢?毕竟有
爱我的人在那里啊!
